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一、校长全面负责本校顶岗实习学生的安全管理工作
1、把安全工作放在首位,认真组织落实学生顶岗实习安全管理工作。
2、加强对顶岗实习全过程的管理和监控,制定安全管理规定,并监督各项安全制度的组织落实。
3、做好全面、系统的安全教育工作,提高学生的安全保护意识和防范能力。
4、落实安全责任制。校长与班主任签订安全工作责任书,班主任为具体责任人。
二、学生顶岗实习过程的安全管理
1、学校与企业须按照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》等相关法规签订安全协议。实习生上岗前应购买人身平安保险。
2、企业必须按相关法律规定,合法安排学生顶岗实习的岗位、内容、场合、方式,避免学生在生产、服务中受到身心伤害。
3、下厂实习前,班主任应统一对顶岗实习学生做好实习动员,并进行相关的法律责任教育,让学生明确顶岗实习期间自己作为学生和职工的双重身份,作为具有民事行为能力的个体,不但要承担企业职工的责任,而且要对自身的行为负责。
4、学生进厂后首先要进行厂内三级(厂级、车间级、班组级)安全教育,使他们在实习期间时刻提高警惕,随时应对突发事件的发生。安全教育后要进行安全技术考核,安全教育考核不合格的学生严禁上岗实习。
5、顶岗实习期间,学校和企业要共同加强对学生的劳动纪律、生产安全、自救自护和心理健康等方面的教育。学生必须严格遵守国家法律、法规,严格遵守学校、实习单位的各项管理制度,严格遵守安全技术操作规程,提高安全防范意识,注意自身的人身安全和财物安全,防止各种事故的发生。
6、学校与企业要担负学生的安全管理责任,若在实习期间出现安全事故,根据《劳动法》和《学生安全事故处理办法》与企业协商解决。
7、实习期间如出现如下事故,由顶岗实习生本人承担责任或后果。(1)违反安全操作规程,造成事故。(2)违反厂规、厂记、校规、校纪发生的人身安全事故。(3)顶岗实习上、下班路上的交通事故。顶岗实习下班后、放假等时间发生的意外事故。(4)违法犯罪受到有关部门处理。(5)由于工作不当造成经济损失的赔偿。(6)违反厂规、厂记受到企业的处理、处罚。(7)未请假擅自离岗失去联系(失踪)。
8、实习期间学生要保持和学校联系,每两周至少与班主任联系一次,汇报实习情况。如联系电话和工作岗位发生变动,要及时通知班主任。
9、顶岗实习期间,学生不得擅离或调换实习单位。个别学生确因特殊情况,中途调换实习单位的,须本人提出书面申请,经班主任批准方可向实习单位申请离职。
三、班主任在学生实习过程中的安全责任
1、班主任要将学生实习期间的安全工作责任落实到人,实行实习管理教师安全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。
2、班主任要不断强化工作过程中的安全教育力度,服从于各用人单位的岗位安全规范,从思想上、技术上提高学生的安全意识和安全能力。对用人企业有不安全因素的工作类型,要主动与企业协商解决。
3、班主任每半月至少巡视一家实习单位,要切实注意学生的思想动态,及时汇报情况。
四、突发事故工作原则
1、畅通信息渠道。当企业或实习管理班主任发现疑似伤害事故或突发事故时,必须及时报告,切实杜绝隐报或不报现象。
2、有效处理事故。如发生突发事件,各方必须立即行动,密切配合,服从应急任务分配和人员调度,保证在最短时间内完成对事故现场的应急行动。凡因工作延误、失职、不服从指挥、不负责任而造成矛盾激化,产生严重后果的,要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。
五、紧急情况预案
1、学生实习中出现人身事故,企业有关负责人应立即组织救援,并通知实习管理班主任和学校校长,有关人员接到通知后应立即赶赴事故现场,配合救援和处理善后事宜。
2、学生无故不到实习单位,企业应尽早与实习管理班主任联系,查清情况,酌情做出相应处理,原则上12小时内应查清情况,若24小时情况不明应向校长汇报。
3、学生实习期间突发疾病,企业有关负责人应立即将学生就近送正规医院治疗,并通知实习管理班主任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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